据沈阳晚报报道,今年67岁的刘老汉,平时没啥嗜好,就是好抽几口烟,结果弄出个咽炎。“整天听慢严舒柠的广告,我就想试试。”老人来到家附近的药房买药,一提这药,售货员二话没说,随手拿了两盒。老人回到家,吃药前为了看用药说明书就叫来念高中的孙女。谁承想,这就发现了问题:两盒药音同字不同,一个是慢严舒柠,别一个却是慢咽舒柠;再仔细看,除了外包装相似外,一个是药,一个是食品。老人拿着它们找到本报求助。
随后记者走访了南六、大东区、铁西区等多家药房,确实发现刘老汉投诉的这种情况属实。在南六附近一家药房,记者从售货员处了解到,像刘老汉遇到的情况只是外包装相似,彼此混淆而已。还有的药干脆就是假的,但批准文号、厂名厂址全有,更让人看不透。记者先后发现了慢咽舒宁、慢咽抒宁、慢咽舒柠等几种音同字不同的产品,确实有点“乱名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公平交易处副处长董洪波表示,仅从商品外包装上分析,类似慢咽舒宁等产品在内容说明书、外包装盒使用的商标等、与“慢严舒柠”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极其相似。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和平区工商分局率先动作,对南六附近的各大药房进行清理整顿,现场就查封了近800盒类似商品。
和平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向记者通报情况称,慢严舒柠属于国药准字,而其它音同字不同的商品多系健字号或食字号,个别还是消字号产品,它们根本不是药品,充其量算食品、保健品。人们对药品知识匮乏,很难辨别,售货员正是钻这个空子,将“冒牌货”卖给消费者,他们通常以串货形式销售,出售时还不出具发票或信誉卡,给消费者带来很大误区。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市民,以后购药时多留意标识,要认准国药准字,别错把食品、保健品当药品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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