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通知,决定对99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30%,最大降幅76.8%,降价金额为43亿元。这是国家发改委第二十次采取降低药价措施。
然而,与当初降价方案出台引起的强烈反响相比,发改委的最近两次降价波澜不惊,似乎在被很多人所忽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追其根源,在之前19次调价的效果是有限的———至少公众的感觉是这样。药价虚高问题难以根治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司级巡视员骆诗文老人,在退休之后认真调查,收集信息,完成了两本厚厚的调查报告。透过这些报告,我们不难发现,药价虚高是由两个重要原因导致的:
其一,“高价药驱逐低价药”。国家规定,医院在购进药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当然是绝对额越大,医院得到的会越多,因而,所有追求利润的医院都会对高价药情有独钟,而对低价药持排斥态度。“加价15%”的规定,客观上促使医院与药厂串通,抬高药价。
其二,低价药可以改头换面,提高身价。由于低价药很容易被医院抛弃,药厂为了生存,就通过打通药监局实现“旧貌换新颜”,以“新药”的面孔出现。药监局个别不法人员以权谋私,为低价药“换装”亮起了绿灯,使发改委降低药价的努力被化解。
显然,要降低药价,单靠发改委一次次宣布降价是难以产生显著效果的,需要发改委、药监局乃至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打击商业贿赂,堵住旧药“换装”的后门,彻底改变药价屡降不下的局面。然而,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却迟迟未能建立起来。昨天的《南方周末》刊发了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药品价格的副司长周望军的采访,周望军说:“我们也在和国家药监局协商,拟将新药审批和价格核定进行联动,通过共同努力,切实改变这种现象。”
原来,发改委和药监局至今还没有实现联动,这种各自为战的管理模式,怎么可能降低药价呢?其实,不仅在药价方面,在不少领域都存在着这个问题。各个部委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自己的价值取向决定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实施什么样的管理或执法措施,相互之间缺少最起码的协调与配合,最终留下了巨大的缺口。
不同系统之间不愿意协调或协调的积极性不高,不知道是否也与利益有关。但至少,在药价屡降不下这件事情上,相关部门之间的不配合给各自都带来了好处。药监部门尤其个别掌握审批权力的腐败分子,获取了丰厚的“利益”———当然,他们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发改委也实现了“扩权”,2000年以前,纳入政府定价的品种只是少数临床应用较多的常用药品,约200种,而现在由国家发改委直接管理的有大约1700种(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为2400种)。药价降不下来,又成为下一轮扩大管理范围的理由……
应该认识到,公众要求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呼声日益强烈,有关部门应摆脱部门利益的局限,以大局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加强协调与配合,尽快将药品价格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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