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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15条医改举措 药费虚高将被压低
来源:-    浏览:9712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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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推出15条医疗改革举措。其中,建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推广多种医联体等将进一步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

  建区域医疗检验中心

  完善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我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和非公立医疗资源的数量、规模、布局与发展规划。

  探索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和病理中心,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

  二次采购压低药价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保证药品、耗材质量安全,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

  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一进入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确保按需、及时、足量供应;其他公立医院采购药物和耗材,要按照规定渠道全部实行集中采购。

  打造多种医联体

  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医联体医保支付、人员流动、药品使用等相关支持配套政策,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

  选取1-2个区市,试点建设涵盖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选取1所三级医院,以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工作为基础,与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在城区试点建设紧密型医联体。

  按照“病有良医”的目标,重点引进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通过市场机制引进专科医疗资源。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高端医疗资源引进和国际合作项目落地。

  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

  建立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联合控制机制,通过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理顺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办法,完善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政 策等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总量,调整药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在收支中的比例结构,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实际负担。

  制定救助因病致贫制度

  整合特殊群体医疗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整合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和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新的因病导致生活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优化救助环节,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实施“一站式”救助,保障因病致贫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

  酝酿就医付费防病一卡通

  加快推动建立覆盖医疗、医保、救助等相关信息的“社会保障卡”,规范疾病代码,将现有社保卡与卫生信息系统兼容共享,尽快实现就医、付费、防病“一卡通”试点运行。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做好医药卫生信息共享,实现在线监管。(记者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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