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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
来源:-    浏览:1004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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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
 
  六部委此次下发《意见》,是我国保障儿童用药工作走出的重要一步,值得肯定。我国现有儿童2.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6.6%,儿童药市场需求巨大、市场广,但为何用药短缺却始终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追根溯源,核心在于大部分药企不愿意挑起“儿童版”药剂生产和供应的重担。在这中间,既有研发成本太高的因素,也有新药临床试验缺乏“小白鼠”的尴尬。再者,与成人药剂的产销相比,不仅审批手续更繁、投入精力更多,而往往获取的利润却不成正比。这正是医疗趋利化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所致。
 
  解决儿童用药短缺的矛盾,需要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引导和监管职能,为儿童药研发生产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可以说,此次六部委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评等多方面利好入手,通过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来拯救儿童用药,可谓切中要害。
 
  我国儿童就医用药面临的资源短缺矛盾,是关系亿万家庭福祉的一大痛点,也是深化医改无法绕开的一大难点。尽管政策措施已经明确,但关键是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务之急的是,要确保《意见》确定的政策路线图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不仅要用好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同时还得尽早出台保障“儿童装”药品正常供应的时间表,以此来推进《意见》的顺利实施。一方面,充分调动药企积极性,公共财政必须“兜底”民生医疗,加大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力度。否则,儿童专用剂型虽不会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影响,但是否会遭遇价高而无人问津的现实尴尬呢?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另一方面,借鉴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做法,加快推动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同时,还应建立全国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通过全国儿童专科医院和各大学医院儿科参与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为我国儿科新药参数补充更多的循证医学资料。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全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全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与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接,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药品不良反应资料进行细致分析,实现数据全国共享。尤为重要的是,要强化对儿童用药“成人化”的严管重罚,同时必须辅以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更为有效的问责机制。唯此,方能尽快破解儿童药资源短缺困局,为儿童茁壮成长打造坚实的健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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