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的反腐风暴正愈演愈烈。据媒体报道,由葛兰素史克引爆的跨国药企商业贿赂事件仍在持续发酵,除上海之外,北京、南京、武汉等多地工商部门都在采取类似的调查行动,罗氏、阿斯利康、拜耳等其他跨国药企相继被卷入。 与此同时,另一起发生在福建漳州的医疗腐败大案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据福建省漳州市纪委调查,从今年年初至今,纪委近半年内共发现该市直区县73家医院均“无一幸免”涉嫌医疗腐败。该市九成医生涉案,57名医药代表被抓获。目前退赃金额已达2049万元,平均每人贪腐金额约1.8万元。 一边是药企行贿成为“行业惯例”;另一边是医院“集体沦陷”。公众在震惊的同时不禁要问,“看病贵”有多少是腐败在作祟?医药领域的腐败为何屡禁不绝? 长期以来,药价虚高已成为患者“看病贵”的重要原因。药企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在高定价的基础上,采取高额折扣等方法向医疗机构推销高价药。葛兰素史克涉案高管承认,“营运成本”占到了药价的三分之一;而在漳州医疗腐败案中,回扣推高药价更是惊人,据《人民日报》披露,在漳州一些药品的虚高售价里,成本只占二成,“公关费”却能占一半。 高价药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与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体制密不可分。在我国,“医药一家”由来已久。在计划经济时代,医疗界整体水平很差,医院需要大量资金生存发展,政府补助又少得可怜。为了保证医疗机构能继续发展,政府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按照规定,凡是药企卖给医院的药品,医院可以将价格上浮15%出售。这部分差价就是医院所得的利益。可以说,药企的销量增加了,医院的药品收入也增加了,药企和医院达到了双赢。但“以药养医”也孳生了回扣的土壤,随着医院的“过度市场化”,回扣由以往的医院药品分管领导的“个体行为”变成了整个医院医生的“集体行为”。 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从1997年起至今,我国对药品连续进行了20多次降价,平均降幅高达15%。然而,降价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低价药往往被医生弃用,而高价的进口药、合资药受到青睐,患者仍感觉“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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