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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人群药品不加成由医院“买单”
来源:-    浏览:566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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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口的医药分开改革推行一周以来,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原本针对1118万医保人群的取消加成,其实已经是“普惠”政策,自费人群在上一周也享受到了“零加成”的实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昨日,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三级医院月负100多万     据了解,3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决定,第一阶段将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推行,将针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取消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药品加成。第二阶段才扩大到全部就医人群、全部药品。6月初,深圳决定将上述两个阶段合并成一步,从7月1日开始同时针对医保人群和自费人群取消全市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的加成。     但由于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需要经省物价部门审批,但这一程序尚未完成,所以在6月29日,有关部门决定在7月1日起,在全市公立医院面向本市1118万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实施这项改革,取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加成费用。而自费人群就诊取药将会维持目前政策不变。     由于仅有两天时间进行系统调整,所以不足以全面更改程序。为保证政策实施的效果,7月1日,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将“零售价”调整为“进货价”,不分医保人群和自费人群,一律“零加成”销售。     据了解,医保人群诊疗费用每人次平均提高了12元,将由社保统筹基金年底与各医疗机构按照就诊人次结账。而自费人群方面,由于省有关部门尚未批准我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所以诊疗费用提高尚未实现。     自费人群取消加成的这部分费用由谁来负担?目前是由各公立医疗机构自己承担的。据统计,2011年,在我市就医的人员中60%是自费人群,40%是医保人群。     一位医院管理者给记者算了笔账,以一家年门诊人次200万的三级医院计算,月均诊疗人次为16.67万。按照6月23日至6月30日的次均药品费用为109元计算,该医院月均药品销售额为1817.03万,取消的15%加成为272.5万元,其中的60%(自费人群部分)需要负担的话,则为163.5万元。     尽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是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去年12月,卫生部部长陈竺到我市调研时,要求深圳在探索医药分开改革方面先行一步,争取一步实施到位。4月26日,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到我市调研时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逐利行为。面对所有就医人群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是改革的必然要求。     每月过百万“负担”令公立医院压力不小。市卫人委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尽全力协调省有关部门批准我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标准体系。“这项改革不仅要让市民受惠,还要保证医务人员的正当利益。”     据悉,如果价格方案调整获批,我市将依据医疗机构等级,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的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经核算,这部分费用基本可以抵消医院取消加成后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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