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药为何“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早些年,制假药的通用原则是“安全无效”;近年来,不仅“无效”,甚至“有害”!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8月5日,公安部发布消息,31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缴获各类假冒伪劣药品2.05亿片,涉案价值11.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多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00多个。 2.05亿片假药,数字惊人吗?不,不算多。 近年来,药品制假案件已在全国遍地开花,无论经济发达与否,各大省区市都无一幸免,只要有药品,就有假药,只要有药厂,就有制假。 不法分子的制假手段也在逐年升级。早些年,制假手法多是换换标签,把低价药换成高价药;或是减少有效成分,添加淀粉等无害成分,以增加药品数量;再或者以次充好,用药效较差的低价成分替换药效较好的高价成分,从中牟利。总体来说,制假的通用原则是“安全无效”,这也是规避严厉处罚的一种手段。 但近年来,药品制假的性质愈发恶劣。例如,用化工用品或日用化工级别的产品代替药用级别的产品,以此非法牟利,毒胶囊事件就是典型案例。甚至有不法分子收购真药包装材料,利用低档原料药、过期药等自行灌装、勾兑,生产成假药。还有制假者为增强药效,添加国家严令禁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成分,制假猖獗之风由此可见一斑。 制假种类也在不断扩大,从处方药到保健药,从口服片剂到注射针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可谓应有尽有,此类制假不仅“无效”,甚至“有害”,制假后果更为严重,甚至直接危害服用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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