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外企原研药在中国享有单独定价权 价格高利润高
外企原研药在中国享有单独定价权 价格高利润高
来源:-    浏览:511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T|T

    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降低药价是关键。为此,14年来国家发改委29次降低药价。然而引人关注的是,原研药这一只在中国特有的品种却在降价中多次被若有若无地“忽略”了,是主管部门没看见,还是另有隐情?

    我们无从得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国家发改委曾制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取消原研药的价格特权。但两年过去,意见还在征求阶段,政策仍然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是什么使得《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一征求意见就征求了两年?我们不了解主管部门是否另有苦衷。我们看到的是,占据市场约三分之一的原研药仍然在理所当然地享受着高价格高利润,而患者们却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

    我们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进口药过了专利保护期依然可以享受价格特权,为什么国产药不能享有与进口药同等的公平竞争权?

    改革开放30多年了,外资、外企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在竞争领域仍然有许多不平等条约。当年为了吸引外资而制定的种种优惠政策,不仅有国家级的也有各级地方政府的,这些政策在当年确实在吸引外资中起到了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造成越来越多的不公平。我们认为,这其实不仅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而且也不利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

    有消息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将公布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这将是近14年来的第30次药品降价。

    在医改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上,药品降价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这么多年的药品价格攻坚战中,一直享受单独定价政策的原研药可谓一个“特例”。

    其实在国际上并没有原研药的概念,药品只分两种,专利药和仿制药。在我国,则有原研药这一特殊概念。所谓原研药指的是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由于享受单独定价政策,这部分药品与国产仿制药的价格相差少则数倍,多则数十倍。

    原研药该不该继续享受单独定价政策?这个问题在医药界已经争论了10年。如果这些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能与国产仿制药同场竞争,将可能大幅拉低药价,从而让消费者得到最大的好处。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曾制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取消原研药的价格特权。但两年过去,这个管理办法始终未见落地。

    中国青年报记者与国家发改委取得联系,被告知《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依然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何时能出台没有时间表。

    原研药的价格特权

    在许多国家,通常某家药企研发了一种新药并获得专利后,一般可以享受20年的专利保护期。在此期间,别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得进行仿制。但当专利保护期失效之后,就会有大量的企业对该产品进行仿制生产,该药品的价格很快就会被拉低。在有些国家,一些专利药在过了保护期之后干脆就放弃了生产,因为拼不过仿制药的价格优势。

    但在中国,却不是这样。

上一页1234下一页在本页显示剩余内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