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困扰医患双方的医疗责任认定问题有望得到破解。近期卫生部拟推出国家版医疗责任强制险方案,并有望于近期在深圳率先试行。这是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在参加近日卫生部召开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医疗责任保险在国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时至今日,医疗责任险在国内开展得并不成功,一直处于“左右不讨好”的困境,医疗机构不愿意投保;保险公司视其为“鸡肋”险种,经常抱怨亏损。 据介绍,为了能将医疗责任险成功推行,此次即将出台的医疗责任险方案对外界关注的两个焦点:钱谁交、怎么赔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保费方面,由政府、医院、个人三方分担;在理赔方面,拟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类似保险公司的理赔机构,负责认定责任和赔偿方案。显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以往医疗责任险存在的问题,这两大规定都非常有针对性,而且可以看出是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 把政府和医生个人也作为保费承担方,一方面可以体现政府的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对医生形成一定的约束。事实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医生参加职业保险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以美国为例,一般一位医生近1/3的收入都是用于购买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赔偿责任就落到保险公司身上。另外,保费盘子大了,赔付比例下来了,“低保费、高保障”的状况得以扭转,保险公司才有把医疗责任险做下去的动力。 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当于建立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这是新方案非常让人期待的一个亮点。在美国,保险公司是处理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无需接触,只要保患双方派出律师进行谈判,达成协议更好,谈不拢就打官司。因此,此次新方案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推广医疗责任险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保险公司积极介入医疗纠纷的理赔,才可以使医院抽出精力更好地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 此外,国家版医疗责任强制险方案中是否会增加医疗责任保险险种,也值得关注。现实生活中,一些类似“医闹”的非医疗事故尽管不在医疗责任险理赔范围内,但对医院却损害很大,医疗机构对此也是怨声载道。如果能够增加或细分责任险险种,把医疗事故外的相关风险也划进来,让保险公司更多地介入,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医疗责任险“分散医疗风险和化解医疗纠纷”的作用,在减轻医院负担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其参保积极性。 总的来说,国家版医疗责任险的想法很好,但笔者认为,其实际操作难度仍然不小,特别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发挥多大的第三方作用,令人担心。与许多发达国家不同,我国长期以来就缺少一个独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所以,即便是保险公司出面,也无法避免相互包庇的嫌疑。因此,必须要保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这是医疗责任险能否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作者: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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