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完成全覆盖,届时,无论在零售药店、医院药房抑或乡镇卫生院,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都会有‘身份证’,这有利于消费者辨别其真伪。”吴志龙说。
实际上,早前《国家药品安全“十二”规划》也提出,2013年2月28日前,包括地方增补目录在内的全部基本药物都将实施电子监管,药品制剂全品种的电子监管则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也有业内专家认为,由于零售药店进出货都须做到“见码就扫”,诸如“走票”等行业不规范行为将得到遏制。面对即将在全国铺开的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网,吴志龙解释道,全部制剂实现电子监管码附码销售和数据联网后,以非药品充当药品,进而套取医保统筹账户资金的可能性将被大大降低。 从商务部最新发布的2011年零售连锁前100位企业销售结构统计来讲,处方药销售额32%、非处方药销售额41%、非药品销售额27%。“我觉得,零售药店若实现电子监管,这会相应地改变零售药店经营的品种结构。从我们平时和品牌连锁药店企业及单体药店的交流看,它们的选择是不一样的。”一直深耕于零售终端的李时珍医药集团品牌战略执行官杨明江这样对记者说。 关键在执行 对于零售行业强化电子监管,行业人士普遍表示赞同,但在采访中,不同处境的企业对待电子监管的心情也不相同。其中,有一个担心是很多企业在采访中相继提到的,用来记录药品“身份证”信息的20位监管码,在他们看来会是一个不小的支出。一心堂药业董事长阮鸿献告诉记者:“为了配合电子监管,此前工业企业和批发企业相继为此投入了数百万元的资金,如果零售行业,尤其是连锁药店也被纳入进来的话,投入肯定不会小。我们拥有1500多家连锁药店,执行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话又说回来,若真正执行到位,很多小店就会被政策门槛所淘汰,长远来讲,有利于品牌连锁企业的发展。 上一页12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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