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监管部门隆重推出的保荐与直投业务隔离新规,在近期被一单新三板公司定增案件凸显出“盲区”。 新三板星昊医药最新披露的定增方案显示,公司拟向7家PE合计募集资金1.7亿元用于制剂生产扩建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引入的吉农基金其股东之一为海通证券直投子公司海通开元,而海通证券为星昊医药前次IPO的保荐机构。在保荐和直投“业务隔离”新规背景下,海通开元间接入股星昊医药的案例颇具争议性及剖析价值。 据披露,星昊医药本次拟以每股8.6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不超过1959万股股票,募集资金1.7亿元用于制剂生产扩建项目。本次新增股东全为专业PE,深圳基石拟认购406万股,重庆联创拟认购246万股,吉农基金拟认购196万股,新疆联创拟认购161.6万股,同威创投拟认购159.4万股,青岛基石拟认购121.28股,五瑞投资拟认购80.5万股。 星昊医药曾于2009年末筹备创业板IPO,但在去年9月主动撤回了IPO申请。最近3年,星昊医药分别盈利2716万元、3699万元和4338万元,显露出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从公司背景及以往案例推测,星昊医药本次引入7家PE后再次申报IPO的可能性非常大。 本次参与认购的吉农基金与券商直投有关。吉农基金全称为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于2010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8亿元,其中吉林省投资集团出资比例为37.5%,海通开元出资比例为37.5%,杭州五联投资出资比例为25%.海通开元系海通证券直投子公司,海通证券控股的海通吉禾负责管理吉农基金;同时,海通证券是推荐星昊医药进入新三板的主办券商;另据查证,星昊医药前次创业板IPO聘请的保荐机构也是海通证券。 颇具争议的是,如此的关联关系直闯保荐与直投“业务隔离”新规的“禁区”。 去年7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其中提出“业务隔离”,即券商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同年1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落实<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界定了证券公司保荐与直投“业务隔离”的具体时点,并提出主动延长股份锁定期、加强信息披露等多项自律性要求。 监管新政发布后,除了此前的“存量”项目外,拟IPO公司“保荐+直投”模式再无新例。在新规背景下,星昊医药定增案例折射出保荐直投业务的“盲区”。例如,星昊医药前次IPO已终止,若重启IPO时仍由海通证券担任保荐人,上述“业务隔离”时点是以前次IPO为准还是再次IPO为准?另一问题是,若保荐人是海通证券,那海通开元持股37.5%、且由海通证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吉农基金,是否属于受监管的直投业务范畴?换而言之,券商直投持有产业基金、直投基金的比例达到多少,才纳入直投业务监管范畴? 显然,假设星昊医药重启IPO仍由海通证券保荐,上述问题的答案将判定海通开元间接入股星昊医药合规与否。这些具体细节问题的厘清,有助于明晰券商直投业务监管的“模糊带”。(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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