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1月12日讯 江苏省宿迁市医改历经10年,成效已经可以判断:首先,宿迁医改显著增加了当地的医疗服务供给,显著提高了当地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质量,解决了宿迁城乡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其次,宿迁医疗费用维持在较低水平,在苏北五市,宿迁的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最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宿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地区。
这一切,是在以民营为主体、市场化为主导、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市场格局下完成的。而这一市场格局,正是当年闻名全国的宿迁医改的成果。
与其他地区相比,今天宿迁这个以民营为主体的医疗供给格局在“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并不比那些公立医院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差。就这个意义而言,宿迁已经不再需要公立医院。
2010年2月底,宿迁市下发《宿迁市非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民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各级政府投入非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设备、物资等,都必须通过卫投中心(简称卫投中心),采取借款、参股、租赁等形式投入。宿迁市、县(区)政府成立医疗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的原因,不是因为宿迁需要重建公立医院,而是为了拿到上级政府“补供方”的财政投入资金,这些财政资金原来的去向是“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而宿迁已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民营化。于是乎,上级政府以此为由,拒绝把这些财政资金投入到宿迁。宿迁感到不公平,想要拿到这笔资金,所谓宿迁“新问题”正源于此。
“补供方”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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