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称,商务部作为医改小组的新成员,正在设想并建议其他小组成员以零售药店替代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
意在节约 到5月20日,商务部办公厅针对药品流通企业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调查”即将结束。届时,全国各地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及参与后的企业经营变化情况将被汇总至商务部。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查”可能是为医改政策的下一步调整做准备…… 不久前,商务部公布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讨论材料)提出:“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和现在的零售药店要一体化,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不应再建药房。”据悉,该规划有望在6月底前正式推出。 实际上,零售药店与社区医疗机构药房的博弈早已开始。相对于零售药店,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基本药物零差率、政府补贴、基本医保政策倾斜等种种优势。对此,广东零售药店感触最深。自2009年8月1日起,广州开始实施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广州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每月可报销300元,在社区医院买药只需自付35%;但在社区零售药店买药的自付比例却仍然是100%,刷医保卡的钱皆出自个人账户。此举一出,到药店刷医保卡购药的人数骤减,下降幅度超过五成,导致广州药店的销售额普遍下降20%~30%。 国务院办公厅4月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指出,我国将在今年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基本药物在社区医院和基层医院30%覆盖的目标直至今年2月底才完成。据了解,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少地方的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那么,在剩下的10个月里如何实现60%的覆盖目标,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并不轻松。 根据新医改政策,3年内将改善37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财政支持困难地区建设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另外,显而易见的是,如果今年继续增加基本药物30%的覆盖率,随之而来的将是国家财政的巨大投入。 商务部甚至在总体发展战略中直接指出:“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是国家财政的极大浪费,它的功能和零售药店功能一样,不必让国家财政多花钱。” 不久前,作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曾向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参与提议的一位连锁药店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商务部提出“药店代替药房”的设想中最主要的一点是考虑节约社会资源,让社区医疗机构将更多的财政投入用于提高医疗水平。他表示,投资建设一家社区医院药房至少需要5万元,规模大一点就要10万元甚至更多。而2~3个从业人员,再加上租金水电等运营成本,每个月都要有2万元左右的支出,甚至更多。“如果社区医疗机构药房的工作由零售药店替代,因此增加的边缘成本会很低,但社区医疗机构却可以每年节省出几十万元的财政投入。”北京德威治大药房总经理张玉宽说,“就北京来说,目前社区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通常在700~800个品规之间;而零售药店的品规至少有2000个。一个经营面积200平方的药店需要8名员工,即便是再增加几百个品规,8个人也完全应付得过来,何况药店和社区医疗机构药房经营的药品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重合的。” 而这一点在部分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根据媒体报道,以北京市通州区为例,目前近三成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处于“闲置”状态。由于人才缺乏,政府出资建设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了“摆设”。“政府的钱都‘白瞎’了。”当地村民心痛地说。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农村地区不妨尝试“零售药店+‘赤脚医生’”的药医合作模式,这样既可以节省大量的财政投入,也更符合部分地区的现实情况。 代替不难 上述参与提议的连锁药店负责人认为,商务部提出“药店代替药房”设想的另一点考虑是,即便现在暂时没有医药分开的实质推进政策,但作为规划思想要深化倡导。 “既然社区医疗机构实行的是零差率销售药品,已经不存在药品收益的问题,何不试着用零售药店代替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借此试点医药分开?”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说。试点可以先从最基层的社区卫生站开始,徐军建议。 “零售药店有着20年的经验积累。不客气地说,很多基层地区,零售药店在药品经营管理和药学服务方面比社区医疗机构做得要好。”张玉宽说。目前,社区医疗机构工作量很大,再加上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很多年轻人不愿到这里工作。而药店药品经营和药学服务的开展工作进行得越来越细,相比之下,使得社区医疗机构有些难以应对。不少社区医疗机构虽然耗费了不少精力,但经营的药品品种很少,管理和服务也不完善,利润又不多,有些得不偿失。而药店在药品品种数量以及药学服务人员的配备上都要优于社区医疗机构(更多新闻来源E路有你)。 在张玉宽看来,“药店代替药房”在具体执行层面也没有什么难度。“其中的关键是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到位。以北京为例,如果撤销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政府完全可以强制零售药店配齐并销售基本药物。同时指定6~8家医药商业企业作为基本药物的配送单位,并对商业企业进行补贴。同时制定统一的供货价和零售价,给零售药店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 “另外,零售药店代替社区医疗机构药房还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位业内人士说,“一个是药店自身的强化,包括完善门店管理、丰富产品线、拥有良好的药学服务,等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和培训体系,并执行到位。”据了解,《医药商业企业分级管理标准、办法》也有望在6月底前出台,届时可以根据企业的级别,有选择地实行监管和培训。一位业内人士建议,尤其是对于基本药物,要保证零售药店配齐,并能够配合良好的药学服务。 不过,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百姓是否接受没有了药房的社区医院。在北京蒲黄榆社区卫生院就医的北京市民李先生表示,如果没了药房,那医生开了处方还得跑到药店去买药,有些麻烦。不过他也表示,附近的药店倒是真不少。出了医院,记者发现,200米外就有一家嘉事堂药店。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的药店总数为5191家,药店密度为3265人就拥有一家药店…… 期待春天 业内有观点认为,由于社区医疗机构占据的市场份额很小,所以即便是商务部的设想成真,零售药店市场空间的扩容也是有限的。对此,张玉宽表示,新医改以来,北京地区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销量已经呈现出下降趋势,如果“药店代替了药房”,就解决了处方外流的问题,在医保及公费支付结算畅通的前提下,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销量必然会有所上升。 而更为关键的是,“药店代替药房”对于药店的利好,将主要体现在客流量的增加上。“有了客流就有了一切。”张玉宽说。至少,药店的多元化就是这样,只有非药品的销售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多元化才可能持续下去,而这无疑要依靠客流。 不过,对于一些社区医疗机构而言,药品仍然是一块难以割舍的“蛋糕”,药店想触动这块蛋糕并不容易。商务部的设想会成真吗?零售药店有可能代替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吗?人们拭目以待。 “但无论如何,此次商务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高调提出医改调整意见,使行业有了意见输出的通道,是最令人欣慰的。”徐军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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