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3月30日讯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1月21日,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这一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各地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有着积极的意义,势必对医药行业的未来产生重要影响。 一、政府为主导的政策规制,必然放大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中的权力,医药企业必然会进行权力资源的争夺,因此会导致医药行业新的价值取向,医药企业的工作重点将随之转变。 二、由于生产企业直接面对终端的政策规制,客观上加强了生产企业在与流通企业博弈中的优势,提高了生产企业在药品流通中的地位;而流通企业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在博弈中的地位将会下降。流通企业惟一的出路就是做大做强,成为生产企业不得不依靠、医疗机构不得不利用的中间环节。在这个阶段,流通企业的洗牌和淘汰将进一步加剧。 三、大者恒大,强者恒强——招标新规以及新医改的配套方案,都将创造这样的竞争环境,无竞争力的企业将最终出局,这是政策的导向,也是发展的必然。适者生存,企业应该及时调整定位,在发展的思路上做到与政策合拍。 四、招商企业和代理制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现金支付能力的挑战,“带金销售”的生存土壤将越来越少。代理制需重新定位,面临转型。 五、“医药居间人”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这些人将从处方药领域转向OTC、保健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领域。(耿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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