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一次性输液器灭菌日期竟在合格日期之后、手术刀片多品牌混放且无产品合格证、从患者处私购抗癌药加价销售、账单上有药品名称及数量实际却无药品,提供不出多种药品购药发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日前被药监部门查出问题。
19日,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患者举报,患者黄某在该院门诊静点时,发生输液器漏液现象。当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兰区分局几名药监人员依法对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却被拒绝。
20日,呼兰区分局的多名药监人员再次进入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记者也随同前往。结果药监人员发现这家医院在购置药械环节存在很多问题:
产品包装为“锦胜”牌的某批次一次性输液器,其包装上标注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日期为2006年4月16日,而其大包装上标明该输液器的灭菌日期却为2006年4月17日。药监执法人员说,这说明该批输液器在做出厂检验时还未灭菌,其质量的可靠性令人怀疑,执法人员随即将该批次输液器封存,抽样送检。
多品牌不同厂家生产的手术刀混放在一个大包装盒内,盒内每个独立包装的一次性手术刀片都没有生产日期。包装盒上标注上海某公司生产的可吸收缝合线无产品合格证。
医院于2007年4月擅自从患者处购进抗癌药品斑蝥胶囊数盒和顺铂针剂数支,加价后全部销售给患者。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药械供应科科长王灵凤说:“这是院领导签字同意让加价入账的。”随后王灵凤找到了一张带有院长签字的发票。
数十种药品没有购药发票。王灵凤对此的解释是,医院与药企有协议,先卖药后开发票。执法人员在对购药账本上几种药品进行抽检时,医院提供不出账单上的药品。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兰区分局局长齐正一告诉记者,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的以上行为,均属于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行为。目前抽检样品已被送到国家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一并对该院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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