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从今年3月起,卫生部在一些城市开始了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又称“一单通”)试点,即在甲医院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拿到乙医院能被认可,不必再做重复检查。然而,在试点城市乌鲁木齐,记者最近调查发现,能够简化程序,为患者省时省钱的“一单通”遭遇到“行不通”的尴尬。
医院:尽可能让重新检查
从今年4月26日起,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等7家市属公立医院在新疆率先试行“一单通”,对包括普通X射线摄影、CR检查、CT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等共计17项检查检验结果相互认可。
最近,记者来到这些医院对患者群体进行随机采访,在接受采访的20余人中,表示知道已实行“一单通”的只有两人,而享受到“一单通”实惠的则一个也没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单通”制度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告知医生,要求医生对于时限要求较短或诊断治疗中必须重新检查的项目重检,此外没有更为详细的指导意见,医生感到“可操作性不强”,且“又不是正式实行”,所以,在医院的考核和任务指标压力下,医生都会尽可能地让转诊患者重新检查。
医生:医疗责任难以划分
今年初,北京协和医院一位教授在“一单通”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后给一家报社写了一封信。信上说,临床上很少有100%准确的实验检查或诊断,由于实验检查仪器的灵敏度不同,检查方法不同,正常值也不相同。此外,由于医生的经验不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就会不同。所以,他认为,“一单通”不能随便通用。这位教授的态度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医生对“一单通”的认识。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院长李崇瑞认为,医疗责任划分问题确实是“一单通”面临的最大障碍,要让这项制度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必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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