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该委对三级与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数量及品规(一种药品的规格,包括剂量大小、剂型等)进行原则性规定。为降低抗生素滥用比例,卫计委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方面提出硬性要求。
卓创资讯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认为,对抗菌药物品规结构做出的调整,将对直接生产制剂的企业产生一定影响,而对本就生产原料药的企业影响不会太明显。并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还有进一步下调的必要。
遴选评估制度严控抗菌药物
卫计委表示,即将展开的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将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铺开,重点针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记者获悉,在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方面,卫计委明确指出,将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其中,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未来将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卫计委强调,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具体药物方面,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记者还从卫计委获悉,接下来,将尽快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如果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但是,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