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由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实施了半个月。 近日,记者走访重庆市部分医院和药店发现,正规大医院执行《办法》较严格,但市民依然能在药店随意买到抗菌药。 《办法》规定,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才能使用抗菌药物,否则将被限制、取消处方权,甚至被暂停执业活动。这意味着,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消炎药,以及金霉素、氯霉素等10余种含有抗生素的眼药水,患者都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 医院:执行情况较好 “医生,你给我开点头孢嘛。”15日上午,市五院急诊科主任陈长贵遇到一位主动要求开抗菌药物的患者。患者姓张,今年63岁,患病毒性感冒,陈长贵就按抗病毒治疗的方式给她开了抗病毒冲剂等药。而患者却认为,吃了头孢能消炎,病才好得快。 “你这是病毒引起的感冒,吃头孢不但没效果,对身体还有影响。”陈长贵给老人解释后,拒绝了她的要求。 陈长贵表示,自从《办法》实施后,医生不敢轻易开抗菌药,“卫生行政部门有一套严格的评定机制,乱开药要取消处方权。” 事实上,《办法》中的诸多规定,从去年起就已在我市各医院严格实施。我市还规定:在抗菌药物品种上,三级医院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超过35种。以市五院为例,抗菌药物只有48种,而且每月会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检查。 “目前,医院实施抗菌药限令情况较好,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量下降了11.2%,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平均下降20.11%。”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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