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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
来源:-    浏览:759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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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保障居民用上放心药,保障居民用药安全,我省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将保障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药品安全管理创新,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可控,没有发生一起地缘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省政协委员付诚昨日在参加讨论时认为,这些并不能证明我省在药品使用上一点问题没有,在一些医疗机构仍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建议我省进一步要管理好现存的盲区和漏洞。

  付诚委员建议我省要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质量。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保障药品安全的总体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技术保障和风险控制机制,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中心,各相关单位配合的“1+X”的监管格局。尤其是在打击虚假广告、规范网络购药、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整治抗菌药物使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要切实加强药监、工商、邮政、质检、卫生等部门间的协调,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要督促中小医疗机构建立《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和《药事管理办法》,实现药品流向的全程可溯,防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使用行为。完善医生处方抽检制度,依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纠正问题处方。药品广告监管涉及多部门、多层级,要积极探索药品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虚假药品广告处理的反馈工作。药监局在移送案件时要根据违法情节,提出具体的处罚建议;移送工商局查处的案件必须有处理结果,并做出反馈;若工商部门对移送的案件未依法实施处罚,药监部门应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意见,避免放纵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药监部门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对某些“唯利是图”的媒体进行曝光。通过药监部门的积极作为,孤立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媒体,防范更多的违法广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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