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报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曾经被认为是防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实施数年来,药品价格上涨、医疗费用上升,患者看病贵的问题并未得到全面解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引发了多次争议,甚至出现了“要求国家考虑取消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呼声。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传统药品流通方式仍占主流——利润的70%在流通环节,而其中的40%为调拨批发利润,整个药品流通呈现“腰鼓型”的畸形结构。结果是,药品价格虚高,而且进入医院的渠道很混乱,安全性无法保证。于是从2000年2月开始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后来又在各地推广,目的是依靠集中的、团体的和更大规模的采购数量以获得最优价格和服务。可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对原有不合理的药品流通方式的改革。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程序上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是避免采购领域暗箱操作、防止漫天要价、防止权力寻租的有效办法。但是为什么却出现了争议甚至要求取消该制度的声音呢?
原因在于,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强势地位及“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改变,使得招标采购的初衷无法完全实现。许多企业即使中了标,如果后期的公关费用不能到位,个别医院可能很快就不进中标的低价药。同时,制药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也催生了流通领域的商业腐败,客观上助长了药价虚高。据悉,美国前30位的制药企业,1992年生产集中度就高达97%。而我国排在前50位的制药企业,生产集中度2000年约为50%。近5年来批准的药品注册文号数以万计,但其中真正意义上的新药又有多少呢?媒体多次报道,一些所谓的“新药”其实不过是多换了几个名称。结果,药品生产领域的恶性竞争长期存在:产品创新能力低、生产成本高,于是竞相涨价——“高报价、高定价、高回扣”,拼命留出巨大的价格空间,以便为进入销售终端留足“财力”。
因此,孤立地指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本身是幼稚的。目前药品营销中的问题,不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自身的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改革措施的不配套。在改革开放20余年的今天,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都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在新形势下,要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彻底解决药品营销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实施综合配套、全面推进的改革战略,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合理、有效的制度在实践中取得真正的、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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