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广告 美容不成险毁容 冯小姐在某化妆品专卖店的LED广告牌上看到一则广告,宣称“柳之青韵一族消斑霜”见效迅速。冯小姐动了心,就买了一瓶。没想到,当晚抹了一次,第二天早上起床时脸肿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为此,她误工两个多月治疗,花掉近2000元的医药费。后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核查,确定“柳之青韵一族消斑霜”为假冒产品,而且汞超标高达7000倍! 东莞的张女士也是受到某美容店LED广告的诱导,购买了一款祛斑产品。LED广告宣称:“全球独创分类祛斑科技,专注于科技祛斑,缔造无瑕美肌,数百万女性祛斑美白的共同选择!”但是,张女士在美容店进行美容祛斑半年多后,脸上的黄褐斑却由额头蔓延至整个脸颊,脸部约70%面积竟变成咖啡色。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由此看来,LED门楣广告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据一位LED广告制作商介绍:“LED是一种新兴且时尚的广告形式。由于采用的是光电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广告语更换快速便捷以及吸引顾客眼球、集普通广告灯箱和霓虹灯的优点于一体等许多优点,进入广告市场以来备受商家喜爱。” 据介绍,制作LED广告的费用主要看面积大小、材料、架设高度以及播放时要求的形式。如:制作一般的门店LED广告,包括安装、调试等费用,为1500~2000元;像电讯部门安装的广场大屏幕LED,就需要以万元来计价了。在广告语方面,一般制作商会根据客户的要求来撰写。“比如,某化妆品商家需要搞一星期的某某化妆品促销活动,广告语的主要内容包括:这种品牌的化妆品可以起到哪些效果,是不是驰名商标以及限量购买、时间等内容。”至于这样制作出来的广告语会不会误导消费者,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位制作商则透露:“这些广告语主要就是‘擦边球,抢时间’,说白了就是采用最能吸引顾客、最具诱导顾客消费的语言,争取消费者来购买。” 为抢商机 极尽夸张之能事 2 严格监管 福建东山有实招 既然LED广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应该如何监管呢?就这个问题,部分监管人员认为,商业门店的门楣LED广告只不过是商家对本店产品的一种短时间的促销信息,类似于张贴招贴,不足为奇。更重要的是监管起来无法可依,存在很大困难。 另外,LED广告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制作与远程播放,传播的速度快、修改便捷、删除迅速,这些都对监管造成了困难。例如,在福建东山某家店铺播放的LED广告,其广告制作商可能远在福州、厦门或者北京、上海等地,甚至有可能在国外;并且一条广告可以同时在多个LED广告牌上播出;一旦遇到查处,广告商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修改、调整、删除涉嫌违法的内容。这些都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问题如何解决?福建省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创新了一套监管办法。据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股股长林卫国介绍,自2000年以来,他们就开始注意LED广告牌的广告语,先后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了两家大型企业的“大块头”LED违法广告。虽然当时在做出处罚时,引起了工商监管部门里不小的争论,商家也认为对此进行处罚依据不足,但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认真研究与解读,最后还是比照法律规定予以了处罚。 2011年初,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大了监管力度,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入户指导等工作,并发出了《关于加强LED门楣广告行政指导及监管工作意见》,制作了《LED门楣广告巡查表》和《LED门楣广告内容报备表》,要求广告提供商、广告业主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整改。在整改到期后,播放LED广告的内容必须到该局商广股进行报备,依法进行内容审查,严格按照审核内容播放,不得违规;对那些多次教育并不按规定报备审核的广告播放商,将依照规定进行查处。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将药品或者声称具有治疗作用的美容、祛痘、养颜、祛斑等产品,都列为A类监管,实施严格监控和备案。至今,该局已经先后处罚了6家,对3家美容美发店播发的LED广告进行整改。 现在,东山县工商局对LED广告监管做法已经得到上级工商部门的认同,“东山模式”已经在市级工商部门予以推行。希望这样的监管模式能够推广到全国,促使化妆品广告市场更加规范和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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