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报道,2月5日,商务部公布了2005年我国医药类产品进出口数据:2005年我国医药类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256.4亿美元,其中进口118.4亿美元,同比增长18.5%;出口达到138亿美元,同比增长28.1%。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周小明2月7日向记者表示:从数字来看,医药出口首次高于同期国家总出口增幅,出口形势不错;但另一方面,仍存在影响医药出口的不利因素,需要业内同仁继续努力。
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总体来说,去年我国医药类产品出口喜人。2005年西药类出口共计129.7亿美元,约占医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94%。其中,西药原料药仍为医药类最大的出口产品,出口额达到79亿美元,约占医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57.3%;医疗器械出口额达到36.8亿美元,约占医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26.7%;西药类产品中,生化药出口增长最快,达到4.8亿美元,同比增长50.8%;西成药出口3.8亿美元,增长22.3%;医用敷料出口5.3亿美元,增长19.5%。
中药类出口共计约8.3亿美元,约占医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6%。其中,提取物增长最快,达到2.9亿美元,增长31.2%;中成药出口1.5亿美元,增长10.3%;中药材出口3.8亿美元,增长6.0%。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产业基础有了很大提升。据统计,自1978年以来,26年里我国医药产值年增长超过了20%,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年递增幅度近5个百分点,是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4年全国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了4496亿元人民币,出口总值为107.7亿美元,这也是我国医药类产品出口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
出口增长方式要转变
多年来从事原料药出口工作的新华制药国际贸易部经理燕伟告诉记者,就他们企业来说,2005年的原料药出口增长了13%,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势头。“全国医药出口近30%的增幅还是比较高的,这可能和医药类产品在国际上价格的回升有关。”
“光从数据上看,近30%可以说是一个较大的增长幅度。但要看以什么标准,如何界定。如果以海关数据统计,则包含了很多医药中间体、化工类产品等,而实际上单纯药品类的出口量还是挺令企业发愁的。”健康网研究员吴惠芳表示谨慎。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富也指出,增长的部分主要还是普通药品和仿制药,新药很少,深加工的片剂和胶囊也不多。此外,这些出口产品中其它国家和地区贴牌(委托加工)的药品多,而自己的品牌药品较少,这也导致总体价格仍旧较低。
就中药类产品来看,医保商会中药处主任刘张林分析认为,2005年中药出口保持持续增长的好势头。出口市场继续扩大,出口国别与地区达到164个,比2004年增加了13个,对主要市场的出口都有一定的增长。刘张林指出,日本、韩国生产线前移,国际植物药市场的增长拉动了我国提取物出口的增长。2005年中药材提取物出口占中药出口总值的35.3%;出口增长值6957万美元,占我中药出口总增长值10544万美元的65.98%,是中药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
“尽管提取物中也有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但毕竟是原料,终端产品并没有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加上出口的中药材有很大一部分不作为中药使用,中药在国际市场上仍未能找到合适的营销模式。”刘张林说。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我国生产的西药原料药占世界西药原料药市场份额的22%,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药产业在产业规模、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导向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医药对外贸易中,出口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国际竞争力不强。中药出口尤其滞后,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原料药或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突出。因此,加快我国医药类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实现医药产业的持续协调发展,带动国内医药产业的发展壮大与升级是仍需探讨的课题。
中药出口今年继续增长?
那么,在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下,2006年的医药出口形势又如何呢?
对此,陈国富的预测是,人民币升值会继续对医药出口带来一定影响。虽然现在美元汇价坚挺,本应该对我国出口有利,但由于人民币也存在升值的可能,所以对出口仍可能以负面影响为主。此外,人民币兑欧元的升值也可能是另一个影响因素。
燕伟也同样表示,对企业来说,2006年面临的新问题是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考虑到人民币兑美元有收汇风险,而欧元兑美元存在升值可能,企业可能会尝试以欧元作为计价货币;同时抓紧结构调整,增加成品的出口数量。“首先,大家要稳住价格,稳中有升,这样出口的规模才能有保障。最近青霉素工业盐遭遇反倾销调查就是一个警示。其次,大宗出口产品要注意规模,不要盲目投产。”
对于2006年的医药出口,刘张林认为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长,估计中药出口增长速度仍将超过10%。这是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将有进一步增长。欧盟实施传统药注册指令,将有利于欧盟植物药产业的发展,日本的汉方药、韩国的韩药和中国台湾的“科学中药”产业都有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都将拉动我国中药材提取物出口的进一步增长。此外,越南、韩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与地区有着广阔的中药市场,对我中成药的出口需求也进一步加大。
2005年,我国加大了对医药出口的政策支持。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扩大我国医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扶持中药出口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商务部还认定了15个城市作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国家卫生部、科技部、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外交流的力度,扩大了中医药国际合作的规模,推动以医带药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我国已与6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部门达成了推动中医药合作的协议。我国的中介组织尤其是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在推动中药出口方面也将采取一些有效的行动,如指导企业进行国际市场注册、开办新展、筹备成立世界中药商联合会等,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市场开发。这些都将有力推动我国中药产品的出口。
不过,刘张林认为,“2006年影响中国医药出口的因素也很多”。如韩国与日本将对进口药材和中成药实施新的农药与重金属残留标准,很可能对中药出口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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