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放射线照射(简称辐照)的方便面产品,为何包装上不按规定作出辐照标注?在本报记者连日来多次追问下,迟迟未正面回应事件的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在昨晚向本报发来书面回应,表示会完善改进。不过,回应中仍然存在不少疑问。
辐照食品“安全”,等于食品包装合法合规吗? 统一昨晚发出的回应称,该公司所有方便面生产公司所使用粉包、菜包、酱包均为自己公司生产,未进行外购,“整个生产工艺中从未采用辐照杀菌的方法进行微生物控制……但供应商可能有某些批次进行辐照处理,不过生产的产品是安全的”。统一方面也承认,目前该公司暂时未进行非常规项目幅照残留的检测,但“以后会加强这方面的验收”。然而,回应中并未明确“供应商”是指什么产品的供应商。 康师傅方面的回应则包括三点:康师傅方便面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未采用辐照方式处理;透过此次媒体的报道,知悉对于使用经过辐照处理的原料也要进行标识,为此,康师傅将在近期了解现状后完善包装标识;同时,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比照取消免检之模式给相关行业订定标识的时间,完善此项管理规范。 “即使辐照食品是安全的,也不能改变企业没有依法标注的事实。”对此,知名职业打假人刘殿林认为,虽然国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对部分食品采用辐照技术,但并不等于可以不加标识。“就像转基因食品一样,现在没发现问题,但谁敢保证将来一定不会有问题?”刘殿林说,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国和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严格要求对辐照食品作出标识,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原材料辐照,难道不等于产品辐照? 而对于康师傅回应中所称“透过此次媒体的报道,知悉对于使用经过辐照处理的原料也要进行标识,将在近期了解现状后完善包装标识”的说法,同然让人感到困惑。难道原料经过辐照不等于产品经过辐照?其所谓的原料是否就是指方便面附带的调味料包? 对此,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乐认为,只要方便面在销售过程中同时提供了调味料包,调料包就不能说是产品原料,而是属于方便面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规定的内容对整个产品都适用。记者也留意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第5.1.9.1.2明确规定,“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明”。 满足消费者知情权,为何还要等待? 此外,就康师傅方面称,“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比照取消免检之模式给相关行业订定标识的时间,完善此项管理规范”,刘殿林也提出了质疑。他指出,不管是1996年颁发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还是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都早已明确规定辐照食品要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又何来重新“订定标识的时间”?莫非此前的法规只是一纸空文?黄家乐律师也指出,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之后,除非是制定法律法规的部门对法规又有了新的解释或补充,否则一直有效。 “经过辐照的食品远远不止方便面调味料包。”刘殿林告诉记者,他为了调查市场上“隐形”辐照食品的情况,曾经走访国内多个城市的辐照技术中心。除了大量调味料包之外,还发现过食用油和罐头等食品。他指出,“辐照食品在国内市场‘隐形’是行业潜规则。”( 来源:羊城晚报 黄海云 潘燕华 蔡妙芝) 链接 北京“统一”因用核辐射灭菌遭消费者起诉? 据中国维权服务网消息,2006年6月,石家庄消费者高晓强、段朝辉曾以统一方便面是辐照食品却没有按国家的规定张贴辐照标示,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北京统一食品有限公司告到石家庄裕华区法院。不过,该则消息并未提及起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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