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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过期药品回收瓶颈 药店有责
来源:-    浏览:185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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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由白云山和黄中药斥资开展的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正在全国47个城市800家“永不过期药店”如火如荼地进行。
 
    应该说,这是一个利国利民、皆大欢喜的举措。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不仅可以让家里的过期药“变废为宝”,而且可以促使其养成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的习惯,避免服用过期药,防止不良反应发生;对于药店而言,在活动中也能体现其社会价值,树立了口碑,提升了社会地位;然而对于活动的倡导者而言,不菲的销毁费用可能成为制约其继续进行公益事业的瓶颈。
 
    据了解,销毁1吨过期药品的费用需近2000元,而该药厂仅于今年3月就在全国42个城市回收过期药品超过百吨。按照这个基数计算,白云山和黄中药从2005年3月正式启动免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授权的“永不过期”药店已达2000余家,其累计回收的过期药品和药品销毁费用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笔者认为,解决“销毁贵”的难题,除了呼吁“各药厂参与,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降低销毁费用,将回收过期药品的费用门槛降低”外,药店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过期药多由居民在药店盲目购买,即便事后企业予以回收并销毁,药品的使用价值却被弱化了,甚至是零利用率。一方面是国家紧缺的医药资源,一方面现实中却存在大面积的过期浪费和高昂的销毁成本。作为药店,如果能在顾客购药的时候给予合理化建议,由药师为其提供行之有效的用药指导,使其明白盲目采购给自身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过期药自然也就越来越少了。
 
    药店不妨从以下三点做起:一是不为眼前小利而对顾客的盲目消费视而不见。有的药店为了追求短期的销售业绩,不惜违规荐药,过度荐药。等药品在顾客手中慢慢过期,药店即使积极参与药品回收,也难免给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印象;二是在具体的经营管理中及时了解药品的销售情况,对不科学的购药行为予以纠正。有的医保持卡顾客在消费时存在明显的盲目消费,一次性将半年后的药都备好了,这就为药品过期埋下了隐患。此时药店如能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则可以从根本上降低家庭药箱的药品过期率;三是多做合理用药的宣传,帮助每一位进店顾客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在不降低药学服务质量的情况下,避免刺激顾客的“过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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