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9日)14时,安徽省阜阳市卫生局向外界通报了最新肠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从4月27日上午11时至28日上午11时,阜阳市新报告EV71感染病例321例。
至此,阜阳市EV71疫情累计病例达到1520例。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死亡人数仍停留在20人,没有继续上升。
根据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的传染病调查结论,该病从3月上旬即开始发生,但一直到40多天后的4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才正式确诊其为EV71病毒感染。
在此期间,由于当地对送诊病例均未按EV71病例对待,先后被认为是重症肺炎、呼吸道疾病等,导致610名患者中的18人先后死亡。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自确诊之后,虽然报告病例暴增了910例,但新增死亡患者仅两例。
EV71病毒,1972年在美国首次被确认,1981年首次在中国上海被发现。作为国际上普遍认为“可防可治”的一种传染病,其对人类的威胁并不严重。因此,在中国,这种疾病也并未进入中国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名单。
之前,除西藏自治区外,中国其余省份均有病例报告。以2006年为例,中国共报告手足口病(EV71病毒感染后的常见症状)13637例,死亡也仅为六例。其中,2000年5月至8月间,山东省招远市曾出现过类似的小儿手足口病暴发:当时共接诊患儿1698例,也只有三例因合并暴发心肌炎死亡。
此次肠道病毒感染死亡率明显偏高,显然与迟迟未能确诊不无关系。
针对一些媒体关于阜阳市存在“迟报、误报”情况的批评,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万俊峰再次澄清,称在此次传染病事件中,阜阳市并不存在上述情形。
阜阳市卫生局副局长严伟也解释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获得授权之后,才能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而阜阳市卫生局,显然无权公布疫情信息。
严伟强调,阜阳市卫生和疾控部门3月末发现了病情后,立即按相关传染病报告制度,逐日将疫情向安徽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进行了报告。
此外,阜阳市也没有能力确诊此病。“这个病,阜阳的医护人员见都没见过。”他补充说。
第一个发现疫情的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刘晓琳,也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媒体透露了疫情被发现的经过。
3月28日,她在值夜班时,接诊了两例患“重症肺炎”幼儿。两患儿口吐白沫,呼吸接近衰竭。她立即组织抢救,但患儿先后死亡。由于该院从前的重症肺炎患者抢救成功率为98%,两患儿的死亡被认为“情形反常”。
因此,她急忙向同事询问近日有无同样病例,得知3月27日也有一名患儿死亡。29日零时左右,刘晓琳致电医院医务科长,首次怀疑这是一种“从前没见过的传染病”。十几分钟后,医院同意刘晓琳建议,将此情形上报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
3月29日6时,刘晓琳向市疾控中心汇报;当日8时,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医院了解情况,并采集标本。当日19时,阜阳市卫生局三位局长在市人民医院召集全市呼吸疾病和儿科专家开紧急会议,提出各医院要“相对隔离治疗”。
3月30日19时,阜阳市再次召开专家会议,并最终决定向安徽省疾病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厅上报病情。不过,当时会上专家仍然认为“呼吸道疾病的可能性大”。而据安徽省卫生厅发布的新闻通稿,该厅接到阜阳市报告的时间是3月31日。
但此后一直到4月23日前,安徽省卫生厅未向社会公布关于该疫情的任何情况。目前,尚不清楚安徽省卫生厅何时将此疫情上报卫生部。虽然有多家媒体引用了“4月13日卫生部专家抵达阜阳”的说法,并据此推算安徽省卫生厅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十多天,才上报卫生部。但据《财经》记者了解,此事尚未证实。
阜阳市卫生部门一位负责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指出,由于EV71病毒感染的高发期往往为每年的5月至7月。目前仅是4月末,因此阜阳疫情的高峰可能还在未来一段时间,疫情也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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