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因为在检测报告中把“碳酸钙”说成了“钙”,导致委托单位申请新药遭拒,损失近15万元。近日,犯下这一低级错误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推上东城法院的被告席。
2005年1月,安徽威尔曼药业公司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新开发的产品液体钙软胶囊进行样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2005年10月,疾控中心向药业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可是,当药业公司将该检测产品作为新产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时,却被国家药监局拒绝批准,理由是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功能试验的剂量与产品推荐摄入量不一致。而此时药业公司为了新药上市,先后投入了15万元,其中检测费一项就达9万余元。药业公司认为,这些损失应该由疾控中心承担。
据原告药业公司了解,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中,对于相关剂量的表述有严重错误,即实际是以碳酸钙计量的,而疾控中心却在报告中表述为以钙计量。药业公司认为,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权威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本应准确、严谨,而出现这种低级失误,让人难以理解。
双方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初步调解,疾控中心表示愿意退还检测费9万余元,即免费为原告作检测,但对于其他损失,疾控中心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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