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1月对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的公告。其中,上海东兴医药商店、上海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不合格等原因被列入“黑名单”。
一月,市食药监局对10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跟踪检查、日常监管、GSP专项检查之后,发现本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有不合格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5家,合格企业91家。
记者了解到,4家被判定不合格的药店中,两家没有通过GSP日常抽查。上海人和堂新庄行药店没有通过GSP专项检查,上海崇明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风店因没有通过跟踪检查被判定为不合格。
除此以外,上海淞青药房、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九州堂大药房、上海玉昆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余天成佘北药店、上海一德晨曦大药房等5家药房被通报限期整改。
目前,本市对零售企业药品质量进行信用监管,根据药品质量管理的检查、验收和日常监管情况,并结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确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全市药店被分为四级进行监督:守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优良企业,即一年内无严重或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且年内每次行政检查或GSP认证均一次性合格的企业;警示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基本合格的;失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有缺陷,即一年内有严重或二项或一项二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年内行政检查或GSP认证评价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是指药品质量管理严重缺陷,即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业或因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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