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13日召开全省急救医疗管理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省委书记李源潮关于急救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在会上重申:医疗机构遇到需要急救经济又困难的病人,必须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帮助群众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和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
郭兴华在会上通报了最近省内发生的两起急救医疗事件,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学习李源潮同志的批示,真正做到李书记要求的“与死亡抢时间、靠时间抢生命”。急救医疗要坚决执行“六个必须”的管理规定。
一是必须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无论是在院前还是在院内,对需要急救的病人,不论其身份、经济状况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今后,对于因收费问题而贻误救治时机,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理,同时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决不姑息迁就。这要成为一条铁的纪律,绝不含糊。二是必须坚决执行“就近就急”的急救转运原则,各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不准与医院建立不正当的利益联系、舍近求远转运病人或选择性转送病人。三是必须坚决执行统一调度制度,每一个市只能设一个急救医疗中心及从属的若干分站,每一个县(市)只能设一个急救医疗站及从属的若干分站,由中心或站统一调度指挥院前急救医疗资源,规范开展急救病人的转运和救治。四是必须坚决执行岗位责任制,着重落实好院前急救机构调度人员、急救医师、急救护士、驾驶员、医院内急诊科(室)分诊人员、首诊医师、急诊护士等关键人员的岗位职责,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和医院急诊科室必须实行24小时急救医疗服务制度。五是必须坚决执行抢救设施规范配置制度,抢救设施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救护车不得上路,不准把救护车派作他用。六是必须坚决执行告知义务和报告制度,在实施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要明确告知患者或家属患者的病情、转运规定、收费价格标准等。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尊重患者就医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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