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月26日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被调整之后,福建省物价局昨日再次发出通知,公布福建省精氨酸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据悉,在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中,265种近1200个补充剂型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一步下降,平均降幅达29.1%,该标准将从2月12日开始执行。
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的药品均为GMP最高零售价格。对于非GMP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注射剂一律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40%执行,其他剂型则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30%执行。
通知指出,该标准公布后,原公布的同品种规格最高零售价格一律停止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公布药品价格的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报告,省物价局将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