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厦门2月1日电(记者胡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日于此间召开的2007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吴浈透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研究、讨论《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对于第一、二类高风险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今年各省药监部门必须派驻监督员;对于生产第三类风险品种的企业,原则上也必须派驻监督员,但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有条件的省份也可逐步扩大到其他剂型的药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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