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有5231户乡镇卫生院(诊所)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了“规范化药房”创建,通过了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组织验收,占乡镇卫生院(诊所)以上医疗机构数的71%。
2006年,甘肃省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在创建中,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通力协作,科学制定规范标准,严格评定验收。目前,甘肃省通过监督检查和抽验,在医疗机构发现的假劣药品比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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