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河北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职工遭遇重大疾病、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等困难,也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支钱。
据介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职工家庭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导致日常生活困难的。
这个规定中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费用总额。据了解,在规定出台之前,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房、还贷、退休、调离、死亡等情况。新规定的出台,可解决住房公积金长期“睡大觉”的问题,使其在促进社会保障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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