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沈阳市药品不良反应工作,2006年10月以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市级13家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了为期近半个月的调研和指导,帮助涉药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奖惩机制;二是加强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基层临床医务工作者的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四是对不良反应发生频率较高的药品进行跟踪。通过现场指导,提高了医疗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制度。2006年1~9月,沈阳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45例,10月增加到199例,上报数量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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