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日前,《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一条。该条例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山东省实际,以保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规范了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应用等环节的药品使用行为。
该条例的出台弥补了《药品管理法》在药品使用方面的空白和不足,对于缓解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大处方”以及药品变相宣传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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