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规范药品委托加工行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8月中旬到9月底,组织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委托加工(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委托期间委托双方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药品委托加工;是否存在超范围委托行为,是否存在超限期委托加工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委托或擅自接受委托的行为;委托双方的批生产记录存档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药品委托生产,委托生产是否严格遵循GMP要求组织进行。
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完成药品委托加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各市州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与《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现场检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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