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腹股沟疝、股疝患者在北京市任何一家有相关手术资质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都可以享受到单病种付费待遇。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宣布,这两种过去只能在协和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到的手术单病种付费扩大到全市。
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去年11月,本市开始在16家定点医疗机构试点腹股沟疝、股疝手术治疗的单病种付费。由于试点比较成功,此次在全市10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全面实行。两种手术的付费金额与试点时一致。
如果不实行单病种付费,医保参保人员仅手术后的起付金额,就要自己先掏1000多元钱。实行单病种付费后,结算方式不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患者出院时只需按规定交纳自付额及不列入病种费用支付额的医疗服务费用即可,其他费用则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固定额度。
据了解,目前本市参保人员患白内障、卵巢良性肿瘤、子宫平滑肌瘤、甲状腺肿和腹股沟疝、股疝进行手术时,均可按单病种付费。
腹股沟疝、股疝患者单病种支付额
单侧手术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自付
三级医院4828元 3232元 1596元
二级(含以下)医院4193元 2883元 1310元
双侧手术
三级医院5914元 3733元 2181元
二级(含以下)医院5234元 3370元 1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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