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医院科室、临床医生不得擅自直接向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并进行临床使用,不得作为中间人直接向病人销售器械,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前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风险、可供选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种类、收费标准等告知患者,手术后主动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全部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明细清单……今天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意见》。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医院内专门成立设备器械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医院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管理。科室、医生不得擅自选择医院供应商数据库以外的产品,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目前,纳入全程可追溯管理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乳房、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或腔道内导管支架等。
本市食药监、卫生部门正积极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服务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可控的、透明的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