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FDA要求停止治疗腿抽筋的奎宁类药物的销售
FDA要求停止治疗腿抽筋的奎宁类药物的销售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2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中国医药123网报道,FDA 周二发布停售禁令,要求所有相关公司在60天内停止对含有奎宁的未获得该机构批准的处方药的销售。 据悉,这一法令将牵涉到八家生产和销售这类药物用于治疗小腿抽筋的公司,但不影响FDA已经批准的用于治疗疟疾的奎宁类药物。 FDA批准的奎宁类药物约占目前美国每年处方的400万份奎宁类药物的0.5%。临床医师们将大量的处方都用于了小腿抽筋的治疗,而FDA认为这会对病人构成安全隐患。 FDA称,许多未获上市许可的药物都未标明这些潜在的危险性,包括轻微超剂量导致的毒性作用。 自1969年以来,已有665例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奎宁类药物相关,其中包括93例死亡事件。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许多未获批的药品都是在要求药物获得FDA批准前需进行安全性及疗效试验的联邦法令修改前进入市场的。FDA估计目前市场上几百种未获批的药物约占到每年这类药物处方量的2%。 Watson Pharmaceuticals,Ivax Corp,都在FDA列举的八家公司范围内。FDA称,目前一些生产厂家已经停止对这类药物的销售,但目前不清楚上述两家企业是否也在其中。 FDA称,各州之间未获批准的奎宁类药物的装船必须在180天内停止。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