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岛晨报报道,近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磁类治疗仪器、磁疗器具的专项检查。受检单位包括上述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尤其是体验馆;检查的重点是说明书扩大宣传、超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已检查的情况看,未发现本地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的说明书夸大宣传、超范围的情况;但个别经营企业尤其是采取体验式销售的企业中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
电磁类治疗仪器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除产品本身需具有产品注册证、合格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外,其经营者还必须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享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套餐”时,要了解所要体验的产品和产品的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一旦无法抵挡经营者的宣传攻势时,这里教您一招:将产品的注册证等资料和经营者的宣传材料进行核对,以甄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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