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寿县政府网消息,为巩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成果,建立建全药品零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128家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认证跟踪检查。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制定了《寿县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跟踪检查的重点为企业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中药饮片销售是否认真审方并签名;是否按规定对药品进行养护;是否符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对药品进行不良反应(ADR)监测等内容。该局对跟踪监督检查中不符合GSP要求的企业进行了限期责令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对其认证企业将实行动态监管,对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企业,将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经营理念,增强了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了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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