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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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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辖区内药品质量安全,从提高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和能力、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举措,探索出一条强化药品日常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取得初步的成效。   该局在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四川省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实行“辖区负责制”,建立以“区、县局监督为主,市局监督为辅”、“日常监管为主,专项检查为辅”、“动态监管为主,静态报告为辅”的上下结合、动静结合的监管机制,从而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对市、县局在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上做出明确的分工,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并对区、县局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现场练兵活动,锻炼了检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检查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上,该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辖区内所有中西药品生产企业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施行动态监管;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产品网上报告制,要求企业产品在检验合格入库后三日内,必须向市局传送相关生产情况的资料和数据,针对企业生产情况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检查。   对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了网上管理系统,要求其每月必须在网上报告上月重点品种的购销用存情况。对特殊药品购货变化量、使用变化量较大的经营公司和医疗机构,实行重点追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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