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浏阳局接举报:位于浏阳市三口乡境内的一庙宇,由于周围善男信女较多,香火旺盛,每逢阴历三、六、九日求医问药之人利用弟子“发体”处方,求神者照方调剂服用。个别人员在此私设药柜,经营药品。浏阳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庙内设有中药饮片200多味,无药柜,药品以瓶装或塑料袋装置于案板之上,没有任何防潮、防鼠、防污染措施,购进的药品不能提供正式票据,无验收记录,没有正式处方,调剂、核对、发药全为一人,完全不符合规定,也给群众用药带来不安全因素。
针对该情况,浏阳市局稽查科人员向庙内负责人耐心讲解药品法规,指出其违法之处,并于六月二十一日将该庙宇无证药房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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