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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署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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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道,2006年10月12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是加强药械研制环节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重点对2006年6月以后受理的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样品、原始记录造假的违规情况,退回企业申请,并记入不良记录。二是加强药械生产环节的监管,采用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实施GMP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予以整改、收回GMP认证证书和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三是加强药械流通环节的监管,对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超方式、超范围、挂靠经营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理,直至依法收回GSP认证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四是加强对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五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   按照《河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河北省副省长付双建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于万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洪义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建立了药械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洪义要求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下,抓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部门制定药品使用环节和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要与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要牵头组织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组织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在案件查处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规生产经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规违法行为。对那些顶风作案和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一查到底,严厉惩处。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跨区域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局,必要时可由省局直接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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