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医药经济报报道,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近日出台。
根据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为:一是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二是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明显增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三是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形成,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四是中医药科学研究继承与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步加快,中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五是实现中医药立法,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六是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更加显著。
规划提出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个重点专项分别是: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与研究专项、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药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专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信息化建设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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