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决定由政府总负责,多部门联合行动,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李川副省长对开好这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指示,并亲自主持了《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
福建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有条不紊,扎实推进。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五个环节: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和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违规审批的产品;药品生产环节主要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和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药品流通环节主要突出整治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广告宣传环节主要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三是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省卫生厅负责整治药品使用秩序,省工商局负责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各司其责。四是规范检查行为,完善监管机制。要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发展为目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研究整改措施,防止检查工作的随意性。专项行动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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