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凉日报报道,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3部门联合制定的《平凉市特殊管理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日前正式出台印发,标志着我市药品领域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对进一步加强全市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共分5章22条,适用于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易致毒化学药品在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
据了解,该预案已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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