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5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公布了头孢硫脒等71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包括头孢硫脒等常用药品在内的71种药品,9月15日起将全部下调最高零售价格。据自治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调整最高零售价格的71种药品,均为增补进入新疆区和兵团医保目录的药品,其中西药44种,中成药27种,降价幅度为20%左右。这些药品本次在西北5省区同期调整价格,5省区药品价格大体衔接。此次调整的抗微生物药品均为医保用药,其中包括抗生素、治疗糖尿病、抗菌消炎、抗肿瘤等药物。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凡在新疆区销售此次降价药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自2006年9月15日起,一律按不高于降低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今后,该区还将分批陆续调整国家定价药品最高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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