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初为求庇护,想方设法寻找“婆家”急于出嫁,到如今吵闹着要与“婆家”解除“婚约”——加盟药店要求自立门户,出来单干的现象如今越来越多。加盟药店抱怨连锁公司“紧箍咒”念得太紧,让自己壮志难筹;而连锁公司却指责加盟门店背信弃义,在“盗窃”了自己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后走人。
加盟商:我的药店我要做主
“当初我们是迫于GSP认证的压力,才找了一家已通过认证的知名连锁药店来加盟的。”一家加盟药店的店长说,“加盟后,经过连锁方的‘包装’,我们的外部形象和内部陈列有了明显改变,也顺利地通过了认证,药店的管理、运作也随之走向了规范化。但是,由于我们必须按总部的计划行事,极大地制约了发展,药店效益远远没有加盟前好。”她认为,药店利润下滑固然与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总部限制过死,任何针对消费者的营销策略都要向总部请示,等批下来时已经贻误了“战机”。此外,连锁总部对加盟门店配送的药品品种不齐全,送货也不及时,导致目标消费者所需药品“缺位”,从而流失了部分客户。
“加盟连锁公司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好,‘卖身’连锁,原来我们是想图存求变,学习连锁公司的先进经验,岂知现在自己没有了‘话语权’,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另一位加盟门店的掌门人钱先生坦言,“现在,我的药店我自己做不了主。加盟前,我自己可以审时度势,根据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来运作。而加盟后,药店效益不仅不尽如人意,还受制于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宁可退出,然后重新申请GSP认证。”钱先生认为如果投资十几万元的药店照此经营下去,关门是迟早的事。所以“我的药店我要做主”。
钱先生的话,道出了大多数想“退出者”的心声。
连锁方:为何受伤的总是我
对于加盟门店吵闹着要“散伙”的事,某连锁药店的总经理赵先生一脸无奈:“一些加盟商当初加盟的动机就不纯。现在,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经营中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闹散伙。其实,任何一家连锁企业都会对自己的加盟店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适度的限制。我们在保证自己不受伤害的同时,也尽量给予加盟门店最大限度的自由,保证其经营通达。但尽管如此,某些加盟门店还是不遵循游戏规则。有的甚至一夜‘蒸发’,留下一个‘烂摊子’让我们去收拾。我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另一家连锁药店的老总叶先生则透露,“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那些闹着要散伙的多是一些盈利能力较强的门店。通过连锁总部的培训,他们已掌握了先进的运作流程和管理方法,对自己独自经营药店有了信心。他们‘倒戈’是因为已经进入了盈利期,想独吞利润。”
很明显,连锁公司也有一肚子苦水。
编后:当初,一个为了跨过GSP认证的门槛,一个急于跑马圈地,双方一拍即合。而今,一个抱怨自己没有话语权,一个指责对方“过河拆桥”,双方意欲“离婚”……这种从“分”到“合”,再从“合”到“分”,折射出中国药品零售业的悲哀。
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当初因为看重眼前利益走到一起,那么当各自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时,自然选择离异。不是建立在战略基础上的结盟,又非互信、互助的“牵手”,更没有企业文化的磨合,这种“婚姻”又如何长久?
在国外,连锁加盟成就了许多药品零售大鳄;而在中国,多数加盟还局限于盘算“你多我少”。中国企业之所以成长缓慢,个中因素颇多,但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喜欢“内斗”,恐怕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现在看来,药品零售企业同样不能“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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