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道,2006年上半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检查力度,浙江省药械广告违法率开始下降。
上半年,浙江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媒体200余家,检查发布的药械广告视、声、文各类药品广告6095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616条,违法率10%,同比下降1.86%;监测各类医疗器械广告253条,其中违法广告80条,违法率32%,同比下降14%。同时,全省共对4450余家零售药店及专卖店进行检查,在店堂刊登药品广告1087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17条,违法率20%;刊登医疗器械广告505条,其中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4条,违法率7%。
上半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5期,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49个,向广告主或媒体发行政告诫书98份、发紧急停止刊播违法药品广告建议函10份;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3期,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4个。
嘉兴、宁波、台州、舟山、衢州等市局还通过检查违法药品广告,发现假药线索,经抽查检验确认9个品种为假劣药,涉及吉林、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江西等省(区)。其中:标示由甘肃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生产锁阳固精丸假药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当事人已被判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药械广告监测检查力度的同时,先后建立了广告日常检查工作内部提示制度、药品虚假广告紧急停播、停刊工作建议制度、违法药品广告中止受理备案程序制度,成立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认定专家咨询组,通过建立制度,进一步规范药械广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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