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道,近日,湖北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湖北省中药企业管理协会、湖北省医疗器械协会和湖北省质量协会医药分会联合向全省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要求全省各涉药单位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统一部署,认真吸取“齐二药”假药事件教训,树立“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思想,积极开展隐患排查,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消除各种隐患,确保规范运行,确保药品安全,让社会信任,让公众放心。二是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坚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所有产品各项指标不低于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生产、不经营、不使用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三是坚持“诚信兴业”的宗旨,积极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讲诚信,重信誉,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公众。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抵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广告法》,严格按照审批的内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宣传和推介活动,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四是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自觉遵守公平、正当的市场竞争规则。狠抓自主创新和优质服务,为促进湖北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5家医药协会在倡议中强调,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自律,在注重投入与回报的同时,更要注重职业道德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用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回报社会,让公众用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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